1. | 現金、禮券或虛擬獎將統一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起陸續匯款或發送獎項,發送日期為每月的5號、15號、25號,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將順延。 | |
2. | 玩家應確保提供之地址可以收到獎品,若因玩家提供之地址有誤或不完整,造成官方寄出之獎品遭退回,需再次寄送之運費則由玩家自行負擔。另外,若因玩家提供之地址有誤或不完整,造成官方寄出之獎品遺失,官方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 |
3.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及贈品總額超過新臺幣(下同)20,000元,將依法先行扣繳10%稅金,並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單次未逾20,000元且當年度得獎總額超過1,000元者,不預先扣繳,但將於當年度年底統一寄發扣繳憑單,讓得獎人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 | |
4.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本公司將依法按每次競賽機會中獎之給付全額先行扣取20%,以作為機會中獎之稅金,該稅金應由玩家自行支付,惟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 |
5. | 實體贈獎將在受理領獎作業完成後,於完成作業隔日訂購寄送獎品至玩家提供所在地址,因地區性及時差性關係,實際運送日期將另行通知。 | |
6. | 台灣地區:將由「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或其配合廠商直接寄送。 | |
7. | 本次活動各獎項(品)若有缺貨或不足的情形,玩家同意接受等待代理商之商品或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
8. | 若玩家所收到贈獎出現瑕疵或故障,請速洽「京群超媒體客服中心」由客服人員為您連絡協力廠商進行退換貨。 | |
9. | 活動網頁贈品圖僅供參考,獎項將以實際購買或製作為主。 | |
10.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實體獎得獎者,若因無法寄送或其他如在當地無法使用等因素,官方有權改以同值商品替代。 | |
11. | 如遇系統重大事故,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必須暫停或終止比賽,其處理之原則如下: | |
A. | 若系統緊急停機造成服務中斷1小時內,活動仍照常進行。 | |
B. | 當活動開始滿7個小時以後的時間,發生重大事故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暫停再已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延長或停止。 | |
C. | 當活動開始滿1個小時,但未滿7個小時發生重大事故貨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則活動延後一天結束。 | |
重大事故定義: 官方網路公司或ISP業者緊急停機修復、系統緊急停機造成服務中斷。 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在此之定義:遇到颱風、地震、火災、罷工、動亂、戰爭等。 |
注意事項